发表于《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PP84-93
内容摘要:福街现代“商人部落”生存发展以及最终合法化的田野经验展示,传统宗法社会中“群”之不张的的离散状态,在中国当下社会转型期中,开始了从“细胞化”个体向微观政治共同体集结的合“群”过程。福街草根民间商会虽然游离于相关法规之外,但获得了地方政府与民间社会广泛认同;它从最初的“血缘共同体观念”出发,开始了集体的政治共同体行动;并越过滞后的民间组织相关法规边界,在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的过程中积累了社会和谐治理的地方性知识。
关键词:“商人部落”;政治共同体;社会和谐治理
严复引进“群学”之前,中国没有“群学”观念。中国传统社会在个体与国家的二元论式中省略了“群”的思想根源;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时期,个人自由主义式的观念没有导向“群”的社会认同。人的社会认同须从“行动”着的人相互交往开始;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血缘关系为尺度的宗族社会会向基于认同之上的“群”体社会过度。改革开放以来,以“群”为导向的民间自治组织应运而生;福街商人形成的“群”——福街草根民间商会——的故事就发生在地处市场经济最为前沿的南方市福街商业街。几乎“清一色”的私营商人合“群”结社历时八年之后,2004年底终于注册合法化。福街现代商人[①]合“群”结社的活动先后有四种形态:福街商家联谊会(即早期的“诉苦会”)、福街商家联谊会筹委会、福街商家协会和福街商会;除最后“福街商会”注册登记外,其他三种组织形式处于“非法”的状态,仿佛是游离于文明制度之外的“商人部落”,此为福街现代“商人部落”的情结所在。转型期中国现代商人的微观政治共同体,越过民间组织相关法规边界,在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过程中积累了社会和谐治理的地方性知识。
一、“商人部落”的情结由来
改革开放前,福街所在地叫“北埗岭”,它几乎是无政府无社会的千年荒地,空间坐标是盛放死人遗骨的“捡经罐”[②];福街的骤然兴起相当于古代“城邦”的再造,而福街草根民间商会则是活跃其间的“商人部落”。
“部落”(tribe )是共同行动而团结起来的简单集团,非血缘关系的连接纽带也同样可以形成“部落”,如年龄阶团、武士社团和仪典社团之类的非血缘团体等。福街现代“商人部落”1997年兴起之时,福区地方政府机构还没有进入“北埗岭”地区,那里尚处于权力“真空”状态;1999年福街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时,它只是代行行政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尚不能称为政府权威机构;直到2001年3月,正式的政府机构福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驻到福街,开始全面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而时此福街草根民间商会已公开活动了四年之久。
福街现代商人“部落”没有合法的社会地位,但在福街能够大行其道,靠的是福街地方政府与福街商人社会共同遵守的“习俗”与“风俗”。福街商人在“北埗岭”地区创业,面临着许多同样的问题。平等交往的“习俗”与“风俗”使福街商人产生了“种族归属性”。福街现代商人所面临的社会矛盾,如楼宇的工业功能向商业功能转换、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与商业土地使用费用换算、福街商业发展与福街土地国有资产流失等矛盾,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福街内外的官方机构推行的相关政策有可能使福街商人利益受到威胁时,商人们的“种族归属性”便应运而生。人类历史再一次显示,“种族归属性”多么容易产生出“血缘共同体”观念。
福街现代商人“部落”并不愿生存于现行法律法规之外,他们高度认同国家政治权威,并尝试过登记注册;但“一地一会”与“主管单位”等民间组织法规条文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合法”登记的愿望。[③]1998年后,若干民间组织管理政策性规定出台了,这使得基层民间组织“合法化”过程更为艰难;凡是未经挂靠登记的民间组织即为非法组织,都有被列入强制取缔对象的危险。[④]有趣的是,福街草根民间商会虽然得不到相关法规支持,但得到了福街内外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的广泛认同,并通过每年骤增的商业税收形式使福区政府对它产生了社会认同。这种与既有相关法规不甚相容却与地方政府高度相融的福街商人自治现象,呈现出游离于法规之外又活跃于社会之中的“商人部落”风格。
二、“商人部落”的理论适用困境
福街现代商人“群”的兴起与中国传统商人合群结社的自治经历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特别是两者所面临的法律环境与政策待遇有相当大的差异。
在法律地位方面。中国商人“群”的兴起的最早记录始于唐宋时期的“行”,宋代官方设立的“行”,一般被纳入到政府严格控制之下:“行”是政府控制商人活动的重要途径,不是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明清时期商人的结成了商帮,他们以“非法”的组织形态活跃于城乡之间,国家权威却没有对此作过强制约束。尽管商人的“群”缺乏法律保障,但商人行会就象宗族组织在乡村地区所扮演的角色一样,对其成员握有绝对的裁判管辖权,对其会员有协调价格、债务担保及课税的权力,并曾获得鉴定银锭成色份量及刑罚之权;韦伯对此有过详细的描述。而同一时期的西方商业社会里,处罚私人、确立货币铸造和度量衡的标准等行政权威,都不得由西欧商人基尔特即封建行会所侵占。可见,中国近世商人组织虽无法律地位却享有行使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权能,这一做法甚至得到了统治者的政治认同。
在晚清以前,商人为了得到政府的“核准”,常常把“结社宗旨”界定为“聊乡谊”“办善举”等方面,商人的“群”由此可获得统治者许可的合法地位。到了晚清时期,中国开始正式有商会的法律规定,目的是与列强进行“商战”。1904年1月,晚清商部颁布《商会简明章程》,甚至主动“劝办商会”,商会从此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清末民初,民间商会曾成功地发动起对政府颁布的有关公文程式要求的抵制运动,是为中国近代的“市民社会雏形”的显著表现。近代中国城市社会生活中所谓“市民社会”虽有持续扩张,但它并不一定与公民权力的发展相伴随;无论中国近代史上出现过什么样的商人社团,都与西方近代史中城市资产阶级的兴起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不同——即前者没有像后者那样摧生了公民政治权力的发展。
1949年前后,中国各地商会经常被当成大资产阶级与买办阶级盘踞的“反动”组织,受到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定;各地商会亦被政府接收并改造成“中华工商联合会”属下的官方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商会”遂成为历史名词。1980年代末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商会”组织又被官方与民间共同采用,开始在各地广泛地兴起。然而,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摧毁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同时,中国的社会领域中却似有“从无到有”建设“计划”管理社团之虞。当下中国商人合“群”结社活动仍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任何商人自发性合“群”结社行为都将受到“非法”地位的拷问。
二是研究程度。我国近代商会的产生要比欧洲晚50-100年。因此,海内外研究中国商会的学者把视野主要投放到中国近世商人组织上来,并赋予其“市民社会”的价值预期。中国近代商人合“群”结社活动,是其政治参与的重要表现,史学界多以传统商人自治性组织为对象来研究中国民间商人的组织形态,但对于转型期中国现代商人民间自治组织鲜有涉猎。
转型期中国现代商人组织一经崭露头角即引起了国内外学界高度关注,形成了中国早期社团组织研究的“商会”化趋势。民间商会等私企精英组织为了强化自身的合法功能,不断地寻求国家权威的政治认同;而国家出于发展经济的“合法性”需求,也倾向于与私营精英组织合作。但现代商人合“群”结社的“商人精神”,并没有得到经验与理论方面的合理展示。有学者曾提到现代商人合“群”结社的若干田野经验,但没有对民间商会“非法律性状态”下的政治共同体加以深究。研究当下现代商人自治活动多以浙江温州为甚,并产生出“温州模式”的研究概念。但是,此一研究路径的学术成果偏重于政治哲学的“唯心”思辩,而乏于精致的个案材料;而实证方面的学术研究,则偏重于广泛的调查统计,而对于现代商人合“群”结社的内在动机缺乏“深描”的记录。
最近一个时期,还有学者另辟蹊径,把国家与社会关系置换成国家与个体关系来重新思考转型期“群”的兴起这一重大课题,认为当下正在形成与国家权威相对应的个体集合——“次级群体”。这一研究视角非常有助于剖析中国“群”之不张的现实状况,但“次级群体”毕竟是含混不清的模糊概念,它大体上相当于共同体从开始形成到最终构建所谓公民社会的纵深谱系;因此它在本质上仍是公共领域的通用范畴。故此,本文试图从微观经验来观察:“细胞化”(cellularized)状态的商人个体如何能够在法律条件尝不具备的时空中,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建构社会和谐治理的地方性知识。
三、互动中的“商人部落”与地方政府
(一)呈给政府的“仁体”公函
改革开放之初,福街的前身“北埗岭”地区被国家权威规划为新兴电子工业区。国家宏观的规划极能展示政治权威的能量,但它所发起的社会工程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北埗岭”地区的工业建设经过至多十五年的历程后几乎销声匿迹,楼房林立的“无业区”吸引了大量私营商业资本进入,带动了“北埗岭”地区楼宇功能从工业用途向商业用途的转型。但南方市国土规划部门以工业楼宇不得擅自改变为商业用途为由,查封了福街私营商人大规模租赁并装修的商业楼宇。福街现代商人以个体为单位开始了诉“苦”的历程。这就是福街现代商人的语言、文化与交往共同体产生的最初情形。
福街商人最早的“群”——“诉苦会”——是非常松散的朋友聚会,“诉苦”把商人个体联合成“每个月就聚在一起”[⑤]的“群”——福街商家联谊会。第一任“召集人”仁东建亲自“操刀”写写画画的事。他们议事的地点不断变化,菜馆就是他们议事“办公”的临时场所。联谊会遇到了什么要紧事,他们也会通过向市区政府领导投递信件的形式开展“对外”活动。联谊会不能“私刻”公章,他们便在“公函”的最后一页盖上同意这份文件内容的所有商场公章,另外加上“福街商家联谊会”的文字落款——且称为“仁体”公函。[⑥]
中国乡土社会有过政治、经济和民间信仰等类型的“会”,福街现代商人早期的“群”——“诉苦会”——与传统社会的“会”有相似的地方,即出于对地缘的社会认同而产生了政治共同体行动,以求得更多的保护势力。但两者显著的区别在于,村落的“会”有一套严密的仪式,其纽带是血缘或宗族,其机制是严格的等级制度。传统中国社会以家族为本位的“差序格局”,决定了非亲属的公共组织难以在这种乡土社会中萌生和发展。而福街现代商人的“会”已经跨越了血缘关系的宗法束缚,它是以地缘或业缘为联系纽带而结成的现代民间自治组织。由于当下商人民间自治组织缺失足够的“登记”条件,他们只能沦为“轮流坐庄”式的准民间组织。福街现代商人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只能用集体的力量,政府才会重视”[⑦]的道理,这种“弱”的公众集体是“公共意见”的载体;它毕竟是在一个由基本权利所保障的框架之内多多少少地自发地形成起来的“政治共同体”。
(二)“三驾马车”的“卡理斯玛权威”
西方文明中的“卡理斯玛权威”与东方社会里的“长老文化”有很多相通之处。承认卡理斯玛资格,乃是那些有着共同使命感的群体的义务。而中国传统文化尊崇“出则悌”,“长老民主”的意识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无政府而有秩序的生动一面。当福街商业处于初创阶段时,福区地方政府权威在福街的影响远不及商人自发的民间组织;商人们通过早期的“诉苦会”活动,初步确立了大家共同遵守的福街行为准则与商业社会秩序。法律是进行管理的必需工作;而个人道德却是社会的基础;中国社会远未因为法律观念薄弱或者法律规范虚设而导致无政府状态,恰恰相反,它靠儒家思想紧密地结成了一体。福街现代商人在地方政府权威还没有进驻到福街之前,即已在法律规范之外以个体自由联合的社会组织形式代行了某种现代社会治理的功能。
福街现代商人中,仁东建、关草国和白沪南三人是最为活跃的职业商人,形成了福街草根民间商会“三驾马车”并立的共治格局。他们所在的公司,如“仕女之家”、“巨商”和“德电”都是福街开办最早规模最大的大型私营商场。三人行,其师何人?关草国推存仁东建,白沪南附议,福街商人赞同,因为“愿意在一起来做嘛”。福街商人就这样从“细胞化”的个体走向了有序的社会联合,私营商人的政治共同体产生了。
就在福街商家业主与福街改造办、福街管理服务中心开始有了相互了解,准备进一步磨合各自“脾气”时,福街商家联谊会“挑头”人仁东建突然要奉调远赴四川成都。仁东建也发现自己的时间已经过多地“泡”在了福街商家联谊会里头。而这种事情说到底并不是一份“工作”,他是“兼职”在做;各种焦头烂额的麻烦事让他“真的是后来打退堂鼓了”。
福街现代商人“部落”的散聚有过三落三起的经历,而每一次的“退却”后,都会有新的“挑头”人接过手继续做下去。从1997年底仁东建等人发起组织福街商家联谊会起到1999年底这段时间,正是福街的商业活动从“非法”转向“合法”,并经历着福街从“无吏”时期转向“有吏”时代的重要转型期。就在“老仁”选择离开福街远去四川时,福街历史上的第一个行政机构——福街管理服务中心——正式进驻福街,行政权威开始在福街直接发挥公共管理作用;福街进入了国家行政机构与民间自治组织“共治”福街商业社会秩序的新时代。
卡理斯玛权威在本质上是特别不稳定的。一个组织的运作与卡理斯玛担纲者的性格具有极大的关系。仁东建主张松散型的活动,擅长以文理贯通的书面呈文,向有关领导据理力争;而第二任福街草根民间商会的“挑头人”关草国,则喜欢把组织活动“衙门化”,善于以正式的公文往来,“平等”地与官方打交道;而第三任“挑头人”白沪南则多以谈心式的对话来“攻关”,柔中有刚,游刃有余。关草国一些做法过于“激进”,可能引起了个别政府领导的不悦,因此福区民政局曾前来查问福街草根商会“非法”的严重事件。[⑧]此次查问并没有直接地导致草根民间商会的衰退,福区地方政府并没有强行解散“部落”。最终使福街商家联谊会筹委会“散伙”的是关草国自己经办的商场所“藕香塘”的破产与他本人卡理玛斯权威在福街现代商人中的衰减。
2002年2月21日,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到福街商业街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福街商业街有关改造工程和配套项目建设问题。[⑨]福街首期改造配套工程和二期改造工程骤然启动,一下让福街的商人们紧张起来,他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外界压力,内在自保的“弹性”需求被迅速激活。经常参加“商人部落”活动的文山木是快人快语的年轻人,他马上想到要请白沪南“出山”重建“商人部落”;[⑩]2002年6月下旬在“好再来”酒店聚会时,他公开提出了这个主张,与会者以鼓掌的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福街“商人部落”的第三种组织形态“福街商家协会”的会长从此横空出世。[11]
在福街,经营商场的职业商人绝大多数都不是老板,因此商人与老板之间的合作效果会极大地影响到商人在福街中的权威,甚至会左右他在福街现代商人中的权威大小和地位高低。白沪南虽然不是老板,但他是“德电”公司的重要董事和创始人之一。这是他与第一任“挑头人”仁东建和第二任“挑头人”关草国的不同之处。“三驾马车”中,脾气最好的是白沪南,他不温不火,讲话不似仁东建东北大汉式的豪放泼辣,更没有关草国式的愤世嫉俗;他擅长用夹杂着上海腔的普通话跟你谈心拉家常,在不知不觉中你就会跟他彼此“交心”。不仅福街的商人遇事问计喜欢跟他“交心”,政府官员也喜欢他平易近人的做事风格,遇到涉及福街商人的事务,也会主动找他来沟通。[12]他比仁东建和关草国更能担当起福街“领头羊”的角色,这一点,不但福街商人有了认同,福街管委办首任主任李南河也有同样的感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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